价值的存在无法与人分开。人类时时刻刻都在创造价值。价值的性质可正可负,也可大可小,这一切都取决于当事者的志向,以及意志的强弱。
坎坷的人际关系、经济困难、健康问题等看似令人不能自拔的逆境,其实都是创造正面价值的良机。举例来说,一个毕生维护正义的人,或许就是因为早年曾经受过委屈才有这般决心。
佛道修行让人视这些危机为转机,也让人展现强大的生命力、智慧与毅力把握机会、创造价值。我们所存在的世界,是一个相互关连且彼此依存的生命网络,我们自身所创造的正面价值,也会藉此传播出去并惠及其他人。如此一来,原本只为改善自己困境而立下的决意,可为社会带来有意义的贡献,也可对其他人发挥鼓励和启迪的作用。
这种由内到外、由自身到社会的演化过程,可于牧口先生对价值的分类中看到。牧口先生按由内到外的顺序,把价值分类为:美、利、善。“美”指的是美学上的价值,那是在接触到美好事物时被唤起的正面感官反应。“利”,从广泛的意义来说,是指一切让人感到有所收获的事物,其中包括让我们生活更方便舒适的物质条件。“善”则是指能使全人类更幸福、社会更美好公正的因素。
看似令人不能自拔的逆境,其实都是创造正面价值的良机。
牧口先生于1928年信受日莲佛法,在这之前,他就已经深信幸福是人生的真正目的。修行了佛法之后,他开始使用“大善生活”来描述追求最高价值的生活方式。在牧口先生看来,为全人类谋求利益即是创造出最高的价值,因此称之为“大善”。这其实是佛教的“菩萨慈悲行”,牧口先生所做的,是为这悠久的佛教概念,题了一个现代的名称。
值得一提的是,许多与牧口先生同年代的哲学家和教育家都认为,“宗教”有其别具一格的价值标准,一般的价值观念是无法用来考量宗教的。牧口先生却并不认同这种观点,他主张──可否带给人类幸福,才是判断宗教是否正确的标准。他写道:“除了救人救世之外,宗教难道还有别的存在意义吗?救人不是利的价值吗?救世不是道德价值吗?”
牧口先生的价值论呼吁我们,无论身为何人,无论身在何地,都应为其他人的幸福而行动。崇高的理想是智慧及力量的泉源,它让人在现实生活中,以最有效的方法,创造最大的价值。就如同池田大作所教导:“唯有致力于一个比自己生命更广大的目标,才能度过充实无悔的人生。”
来源: 2006年10月《SGI季刊》
来源取自创价学会全球网